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什么

连带保证是一种保证方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,当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,即为连带责任保证。在这种保证方式下,如果主债务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时履行债务,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偿还相关债务。保证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没有先诉抗辩权,即不能要求债权人先对主债务人进行催告或提起诉讼。
以下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几个关键点:
1. 责任性质 :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方追偿。
2. 权利义务 :保证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遵循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。
3. 保证范围 :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范围通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。
4. 先诉抗辩权 :与一般保证不同,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。
5. 法律依据 :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八条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律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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